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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校医1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创建于1983年,为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郑州市北环路10号。2002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批准,省民族中专学校与郑州轻工业学院合作办学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目前,学校以高职为主,兼有传统特色的中职教育。高职开设应用阿拉伯语、国际商务(阿拉伯商务方向)、会计、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开发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等专业;中职主要是商务阿拉伯语专业。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招聘方案的制定及招聘工作的实施。由党委书记张团伟同志牵头,副校长邵亚伟同志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招聘6名教师、1名校医。详见附件《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
       应聘教师岗位,具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3周岁以下;没有教学工作经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
       应聘校医岗位在33周岁以下。
       5 . 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教师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校医岗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报名之列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纳入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河南省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网上报名、笔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在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
)、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网站(/upload)发布招聘信息。当招聘信息不一致时,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公开招聘方案公布后,后续的相关信息和事项将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网站发布,应聘者应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查阅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按照河南省人社厅网站《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各招考岗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录用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的统一笔试。
       2.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由学校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笔试准考证、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书(以上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报名者是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具有教学工作经历或临床工作经历的需提交相关证明。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取消应聘资格而空出的面试名额,以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
       应聘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总成绩为试讲分数和结构化面试分数乘以50%之和。
       应聘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为本专业领域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总成绩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分数乘以50%之和。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面试考场实行全封闭。
       入围面试人员为少数民族的,面试成绩优秀,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入围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以笔试成绩顺延递补。面试当天,若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而又因时间所限无法通知人员递补的,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面试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有2人到场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一样的,再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向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所需证件不全无法办理入编手续的被录用人员,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通知》(豫人社〔2014〕32号),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全过程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组,负责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
       0371-65713173、65719733(省民族中专学校办公室、教务处)
       监督电话:
       0371-69699507(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处)
       0371-69699538(省民委机关纪委)
       0371- 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